专利摘要: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於被一使用者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本體以及至少一薄膜圖案。本體具有顯示區以及與顯示區連接之非顯示區。薄膜圖案配置於顯示區之局部區域、非顯示區之局部區域、或於顯示區之局部區域以及非顯示區之局部區域。當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可見。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不可見。
公开号:TW201314305A
申请号:TW101108496
申请日:2012-03-13
公开日:2013-04-01
发明作者:Yao-Wen Yeh;I-Cheng Chuang
申请人:Htc Corp;
IPC主号:G02F1-00
专利说明:
可攜式電子裝置
本發明是有關於一種電子裝置,且特別是有關於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
在通訊科技發達的今日,行動電話已成為人類日常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項工具。人們除了可利用行動電話與他人聯繫外,人們亦可運用行動電話上網瀏覽網頁。此時,行動電話之顯示區域的大小便顯得格外重要。然而,在習知技術中,行動電話上多設有製造廠商之標記。此標記會佔去行動電話的部分面積,而使行動電話之顯示區域可配置的空間受到限制。此外,習知的標記多採用銘板或印刷之方式製作,而導致製作標記之成本不易降低。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佈局(layout)設計彈性大。
本發明提供另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佈局(layout)設計彈性亦大。
本發明提供又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佈局(layout)設計彈性亦大。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於被使用者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本體、裝設於本體中之觸控面板以及配置於觸控面板之局部區域上的至少一薄膜圖案。當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可見。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不可見。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於被使用者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本體、顯示面板以及至少一薄膜圖案。本體具有顯示區以及與顯示區連接之非顯示區。顯示面板裝設於本體之顯示區中。薄膜圖案配置於顯示面板之局部區域上。當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可見。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不可見。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於被使用者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本體以及至少一薄膜圖案。本體具有顯示區以及與顯示區連接之非顯示區。薄膜圖案配置於非顯示區之局部區域上。當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可見。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不可見。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觸控面板包括透光保護板以及配置於透光保護板與本體之間的觸控感測層。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配置於透光保護板與觸控感測層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透光保護板配置於薄膜圖案與觸控感測層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使用者觸碰觸控面板時,觸控感測層產生電場變化,薄膜圖案受到所述之電場變化的作用而不可見。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具有雙向鏡之功能。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為薄金屬層。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的材質包括分散型液晶(polymer dispersed liquid crystal,PDLC)。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分散型液晶包括向列毛團準直相型(nematic currilinear aligned phase,NCAP)液晶或聚合物網路型液晶(polymer network liquid crystal,PNLC)。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可攜式電子裝置產生電場變化或磁場變化,而薄膜圖案受到電場變化或磁場變化之作用而不可見。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顯示面板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對向基板以及顯示介質。對向基板相對於主動元件陣列基板。顯示介質位於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對向基板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配置於對向基板與顯示介質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薄膜圖案配置於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顯示介質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主動元件陣列基板配置於薄膜圖案與顯示介質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對向基板配置於薄膜圖案與顯示介質之間。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可進一步包括驅動單元。驅動單元與薄膜圖案電性連接。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驅動單元對薄膜圖案供電而使薄膜圖案不可見。
基於上述,在本發明之可攜式電子裝置中,薄膜圖案可配置於顯示區、非顯示區或顯示區以及非顯示區中。並且,當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可見,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不可見。因此,本發明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佈局(layout)設計彈性大。
為讓本發明之上述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第一實施例
圖1A及圖1B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上視示意圖。圖2A及圖2B分別為對應圖1A及圖1B之剖線A-A’所繪之剖面圖。特別是,圖1A及圖2A示出可攜式電子裝置未被使用者操作時之狀態,而圖1B及圖2B示出可攜式電子裝置被使用者操作時之狀態。
請參照圖1A、圖1B、圖2A及圖2B,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適於被使用者S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100包括本體110及薄膜圖案120。本體110具有顯示區110a以及與顯示區110a連接之非顯示區110b。在本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配置於顯示區110a之局部區域。然而,本發明不限於此,在其他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亦可配置於非顯示區110b之局部區域。另外,若可攜式電子裝置100包括多個薄膜圖案120,薄膜圖案120亦可同時分別配置於顯示區110a之局部區域以及非顯示區110b之局部區域。
如圖2A及圖2B所示,本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可選擇性地包括裝設於本體110之顯示區110a中的觸控面板130以及裝設於本體110之顯示區110a中的顯示面板140。在本實施例中,顯示面板140可位於本體110與觸控面板130之間。本實施例之觸控面板130包括透光保護板132以及配置於透光保護板132與本體110之間的觸控感測層134。本實施例之顯示面板140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42、相對於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42之對向基板144以及位於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42與對向基板144之間的顯示介質146。在本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整合於觸控面板130中。更進一步地說,薄膜圖案120可設置於透光保護板132與觸控感測層134之間。
當使用者S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120可見(visible)。當使用者S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操作時薄膜圖案120不可見(invisible)。舉例而言,如圖2A及圖2B所示,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可使傳遞至薄膜圖案120之外界光線L1部分反射部分穿透。換言之,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可具有雙向鏡之的功能。在本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例如為薄金屬層。但,本發明不以此為限。如圖2A所示,當使用者S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操作時,顯示面板140未提供影像光束,因此被薄膜圖案120反射之部分外界光線L1可容易地被使用者所察覺,進而讓使用者可清楚地觀看到薄膜圖案120。另一方面,如圖2B所示,當使用者S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操作時,顯示面板140會提供影像光束L2。此時,被薄膜圖案120反射之部分外界光線L1的亮度低於影像光束L2之亮度。因此,使用者S不易察覺到被薄膜圖案120反射之部分外界光線L1,進而讓使用者S不易觀察到薄膜圖案120。換言之,當使用者S剛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操作時,使用者S可感覺到薄膜圖案120消失。
需說明的是,本發明之薄膜圖案120的位置並不限於圖2A及圖2B中所示。在其他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亦可配置於其他適當位置。舉例而言,圖3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圖3,在此實施例中,觸控面板130之透光保護板132可具有相對之內表面132a及外表面132b,其中內表面132a位於外表面132b與顯示面板140之間。在此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設置於觸控面板130之外表面132b上並可與外表面132b接觸。
圖4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圖4,在此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整合於顯示面板140中。詳言之,薄膜圖案120可位於顯示面板140的對向基板144與顯示介質146之間。圖5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圖5,在此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位於顯示面板140之主動陣列基板142與顯示介質146之間。
圖6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圖6,在此實施例中,對向基板144具有相對之內表面144a及外表面144b,其中內表面144a位於顯示介質146與外表面144b之間。在此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可設置於外表面144b上並與外表面144b接觸。圖7為本發明又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圖7,在此實施例中,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42具有相對之內表面142a及外表面142b,其中內表面142a位於顯示介質146與外表面142b之間。薄膜圖案120可設置於外表面142b上並與外表面142b接觸。圖3至圖7中之薄膜圖案120亦可發揮與圖2A及圖2B中之薄膜圖案120類似功能,於此便不再重述。 第二實施例
圖8A及圖8B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特別是,圖8A示出可攜式電子裝置未被使用者操作時之狀態,而圖8B示出可攜式電子裝置被使用者操作時之狀態。請參照圖8A與圖8B,本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與第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類似,因此相同之元件以相同之標號表示。本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與第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A之工作原理與第一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不同。以下就此相異處做說明,兩者相同之處便不再重述。
在本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A可受到電場或磁場之作用而產生物理性質或化學性質之變化,進而使薄膜圖案120A不可見。舉例而言,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A可為分散型液晶(polymer dispersed liquid crystal,PDLC)。分散型液晶包括向列毛團準直相型(nematic currilinear aligned phase,NCAP)液晶或聚合物網路型液晶(polymer network liquid crystal,PNLC)。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A可位於觸控面板130的透光保護板132與觸控感測層134之間。如圖8B所示,當使用者S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進行操作時(例如觸碰觸控面板130時),可攜式電子裝置100會產生電場變化(例如觸控感測層134會產生電場變化)。此電場變化可使分散型液晶呈規則排列。此時,外界光線L1以及顯示面板140所提供之影像光束L2會穿過薄膜圖案120A,而使薄膜圖案120A不可見。
另一方面,如圖8A所示,當使用者未對本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進行操作時(例如未觸碰觸控面板130時),本實施例之薄膜圖案120A(即分散型液晶)可呈不規則排列。如此一來,當外界光線L1傳遞至薄膜圖案120A時,薄膜圖案120A會散射外界光線L1。透過被薄膜圖案120A所散射之外界光線L1,使用者可看到薄膜圖案120A。
需說明的是,上二段所述之薄膜圖案120A的材質及操作模式為示例。本發明之薄膜圖案120A的材質及操作模式並不限於上二段所述。在其它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A之材質亦可為有機高分子材料、無機高分子材料、其他非線性光電材料或聚合物。薄膜圖案120A的操作模式亦可為受到其他電場或其他磁場作用時不可見,未受其他電場或其他磁場作用時可見。
另外,本發明之薄膜圖案120A的位置亦不限定為透光保護板132與觸控感測層134之間。舉例而言,在其他實施例中,薄膜圖案120A亦可配置於如圖3至圖7中之薄膜圖案120所在的位置,或者配置於非顯示區。其中,當薄膜圖案120A配置於如圖3至圖7中之薄膜圖案120所在的位置或非顯示區時,薄膜圖案120A可能不易受到觸控感測層134所產生之電場作用。此時,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可進一步包括與薄膜圖案120A電性連接之驅動單元(未繪示)。當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進行操作時驅動單元可對薄膜圖案120A供電而使薄膜圖案120A可見。換言之,當薄膜圖案120A所處之位置不易受到觸控感測層134會產生電場變化作用時,可攜式電子裝置100A可利用驅動單元使薄膜圖案120A在使用者操作攜式電子裝置100時不可見,在使用者未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時可見。
综上所述,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中,薄膜圖案在使用者未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可見,而在使用者對可攜式電子裝置進行操作時不可見,故薄膜圖案可配置於顯示區中,而使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佈局(layout)設計彈性大。
另外,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中,薄膜圖案亦可配置於非顯示區中(例如本體之相對於顯示區之背面、或連接背面與顯示區之周面上),而使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佈局(layout)設計彈性大。
雖然本發明已以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些許之更動與潤飾,故本發明之保護範圍當視後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00、100A...可攜式電子裝置
110...本體
110a...顯示區
110b...非顯示區
120、120A...薄膜圖案
130...觸控面板
130a、130b、142a、142b、144a、144b...表面
132...透光保護板
134...觸控感測層
140...顯示面板
142...主動元件陣列基板
144...對向基板
146...顯示介質
L1...外界光線
L2...影像光束
S...使用者
圖1A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未被操作時的上視示意圖。
圖1B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被操作時的上視示意圖。
圖2A為對應圖1A之剖線A-A’所繪的剖面圖。
圖2B為對應圖1B之剖線A-A’所繪的剖面圖。
圖3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圖8A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未被操作時的剖面示意圖。
圖8B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可攜式電子裝置被操作時的剖面示意圖。
110...本體
120...薄膜圖案
130...觸控面板
132...透光保護板
134...觸控感測層
140...顯示面板
142...主動元件陣列基板
144...對向基板
146...顯示介質
L1...外界光線
L2...影像光束
S...使用者
权利要求:
Claims (22)
[1]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一觸控面板,裝設於該本體中;至少一薄膜圖案,配置於該觸控面板之局部區域上,其中當該觸控面板未作動時該薄膜圖案可見,而當該觸控面板作動時該薄膜圖案不可見。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觸控面板包括:一透光保護板;以及一觸控感測層,配置於該透光保護板與該本體之間。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配置於該透光保護板與該觸控感測層之間。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透光保護板配置於該薄膜圖案與該觸控感測層之間。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當該觸控面板作動時,該觸控感測層產生一電場變化,該薄膜圖案受到該電場變化之作用而不可見。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具有雙向鏡之功能。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為薄金屬層。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之材質包括:一分散型液晶(polymer dispersed liquid crystal,PDLC)。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分散型液晶包括:一向列毛團準直相型(nematic currilinear aligned phase,NCAP)液晶或一聚合物網路型液晶(polymer network liquid crysta1,PNLC)。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當該觸控面板作動時,該觸控面板產生一電場變化或一磁場變化,而該薄膜圖案受到該電場變化或該磁場變化之作用而不可見。
[11]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具有一顯示區以及與該顯示區連接之非顯示區;一顯示面板,裝設於該本體之該顯示區中;以及至少一薄膜圖案,配置於該顯示面板之局部區域上,其中當該顯示面板未開啟時該薄膜圖案可見,而當該顯示面板開啟時該薄膜圖案不可見。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顯示面板包括:一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一對向基板,相對於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以及一顯示介質,位於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對向基板之間。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配置於該對向基板與該顯示介質之間。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配置於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該顯示介質之間。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2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配置於該薄膜圖案與該顯示介質之間。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對向基板配置於該薄膜圖案與該顯示介質之間。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具有雙向鏡之功能。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為薄金屬層。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薄膜圖案之材質包括:一分散型液晶(polymer dispersed liquid crystal,PDLC)。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9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分散型液晶包括:一向列毛團準直相型(nematic currilinear aligned phase,NCAP)液晶或一聚合物網路型液晶(polymer network liquid crystal,PNLC)。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當該顯示面板開啟時,該顯示面板產生一電場變化或一磁場變化,而該薄膜圖案受到該電場變化或該磁場變化之作用而不可見。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1項所述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可攜式電子裝置更包括:一驅動單元,與該薄膜圖案電性連接,其中當該顯示面板開啟時該驅動單元對該薄膜圖案供電而使該薄膜圖案不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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